刘碗和宋盆夫妇育有一子刘小碟,在今年春节时,刘小碟的奶奶李筷子送了刘小碟一栋郊区别墅作为新年礼物。年仅十岁的刘小碟获得如此贵重的礼物十分欣喜,但作为父母的刘碗和宋盆却不肯让儿子收下这份千金重礼。那么刘小碟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接受这个新年礼物呢?
答:能。
刘小碟的年龄为十周岁,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刘碗和宋盆作为父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刘小碟接受李筷子赠送的别墅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并不需要支付相应代价,因此无需父母的同意。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加思考
如果李筷子是通过借房贷的方式购买的别墅,并且还未还清房贷,那么刘小碟还能够不经父母同意收下这栋别墅吗?
答:不能。
若刘小碟接受李筷子赠送的别墅,就同时接受了别墅上的负担的偿还贷款的债务,不属于纯获利行为。(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张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