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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看手机,小心担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
 
  很多人成了低头一族
 
  网上学习、线上办公、网络游戏……
 
  充斥着人们的生活
 
  但,经常低头看手机也会造成一些麻烦
 
  基本案情
 
  高某拉着行李箱回家,在高铁站内自动扶梯上行至末端时,因双手拿着手机低头看,未拉住随身携带的行李箱,行李箱翻滚并迅速滑落到扶梯底端,砸伤刚刚踏上扶梯的翟某,导致翟某骨折。二人协商不成,翟某将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高某辩称,事发时翟某向右看,未注意到行李箱滑落,翟某自身也具有过错,应自行承担30%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搭乘自动扶梯时低头看手机,未妥善管理好携带的行李箱,导致行李箱滑落砸伤翟某,高某的过失行为导致本案侵权损害后果,高某具有过错;且高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失去控制的行李箱滑落致人损害后果发生具有预见的可能,翟某的损害后果与高某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高某对翟某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判决高某赔偿翟某全部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坚持文明出行,守住安全底线。在公共场所,要提前考虑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避免因自己的不良行为对他人造成安全隐患,自觉遵守乘梯规则、交通规则,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