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95后小月中专毕业,在商场做导购,小月通过互联网认识了大她七岁的小军,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沉浸在甜蜜爱恋中的小月无比的信任小军,尽管自己收入微薄积蓄无几,但对小军却有求必应,每每小军以看病、进货资金周转等借口向小月借款,小月均倾囊相助,仅三日内小月便通过扫收钱码支付、转账支付、微信转账支付等形式向小军转款1万余元。每到小军承诺小月还款的日期,小军就会以各种借口推脱,或是哄骗小月又出借给其一笔新款项。
小月万万想不到她芳心爱许的小军,其实已与其他女子孕育子女,两人相识以来小月的一片真心从未换得小军的一句真言。小月亲眼目睹小军为其与其他女子未婚所生儿子举办满月宴,恍然大悟为何小军经常以电话没电、人在外地等说辞爽约或失联,醒觉小军向自己借钱的理由也都是假的。
情感被骗,辛苦挣来的汗水钱亦被骗走,此刻的小月自己默默的忍受着委屈,不敢相告于父母与朋友。茫然不知所措的小月不甘于被骗钱骗情,于是通过翻找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统计出小军向其借款的总额,并多方问询再联系上消失的小军,电话中小月告诉小军尽快还钱否则将起诉至法院,小军安抚地向小月承诺还款,让小月给自己时间,但电话挂断之后,小军又更换了电话号码消失的无踪影,此刻自作聪明的小军并不知小月已经将二人的对话录音。
至此小月将小军起诉至法院,诉讼请求小军偿还借款本金20200元。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法院特邀调解员拨通了小军的电话,小军在电话中表示人在外地,回通化之后便向小月偿还借款。
小月向调解员诉说,这是小军的惯用伎俩,其不再相信小军的任何承诺。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拨打小军的电话,小军的电话已经处于停机状态,法官找到小军的新联系方式,拨通电话后,小军依旧是向法官表示人在外地,回通化就解决问题,并辩解不欠小月钱,自己曾经给小月打欠条就是为了哄小月开心,俩人恋爱期间小月向其转账的行为也不是借款,是恋爱期间俩人共同的开销。
案件开庭审理当天,小军并未到庭参加诉讼,且其电话再次打不通,案件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小月通过扫收钱码付款、支付宝转账支付、微信转账支付的方式向小军给付借款本金共计20200元,小军亦为小月出具了部分借款的欠条,且小月提交的其与小军的通话录音亦能体现小军自认尚欠小月借款20200元的事实,故小月与小军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小军应当向小月履行偿还借款本金20200元的民事责任。
法官心语
年轻的小月沦陷于小军的甜言蜜语之中,自认为处于恋爱中的小月对小军上心且投入真情,完全失去了辨别这份感情真伪的能力,即便小军多次在约好的约会时间以手机没电、临时有事等拙劣的理由消失让小月空等,三天两头自己看病、母亲生病等借口向小月借钱,小月依然没有发觉小军在欺骗自己,更未察觉小军在与自己谈情说爱的同时还在与其他女生接触。小军无疑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经此一骗的小月内心深处无疑落下了久不结痂的伤疤。
幸运的是小月及时发现了小军的秘密,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恋爱中的双方涉及借款,因为所处身份关系的原因多数出借的一方会像小月一样,并不会在借款的当下要求对方出具欠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所以导致还款出现问题时,出借的一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出借的事实,尤其是在以现金方式出借的情况下,出借的一方举证更加的困难,该案中,小月微信转账给小军的几笔借款,小月仅能提供微信聊天界面的转账截图,而且几笔转款小军的微信名称、头像均不相同,小月按照小军的指示通过支付宝扫他人收钱码支付给小军的一笔3400元借款,仅凭扫码付款记录并不能说明系借款给小军,但小月在起诉之前沉着冷静的收集证据,小军在与小月的通话中自认了借款的事实,为小月赢得诉讼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人的一生很长,人生路上遇上的人良莠不齐,年轻人要一心向上向善,更要相信世间的一切美好,心怀有爱、施人与爱,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也要勇敢机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吉林省通化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