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特价牛肉”可能是病死牛 贪图便宜警惕舌尖安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丽娜 孙丽华 宋永飞)“自家放养牛,特价回馈,牛肉30一斤,牛骨带肉10元一斤,头蹄下货5元一斤,买肉速定……”微信朋友圈里一条特价牛肉广告,并配有肢解牛肉的图片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同正常市场价格比较后,心里除了着急抢购,根本无暇考虑为啥这么便宜?
 
  2022年3月14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揭秘“特价牛肉”背后真相!
 
  2021年8月,被告人崔某在放养牛群时,发现一头母牛突然倒地翻白眼,四肢抽搐,于是急忙找来兽医诊治。经兽医检查,初步诊断该牛患了脑炎病。紧急兑药输液后,该牛虽略有好转,但依旧无力救治,病发死亡。看着死牛,崔某心里难过,如何处理这头死牛成了他的心病,反复思量之后,为减少损失,崔某决定将死牛扒皮肢解销售。
 
  于是,在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崔某找来亲戚朋友一起将死牛肉拉到村、镇集市和街道小区进行公开售卖。更是有人将售卖特价牛肉的广告发到微信朋友圈里销售。短短一天时间,除了留下一些自家食用的牛肉外,崔某等人共计销售病牛肉300余斤,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余元。9月初,辖区派出所和农业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该案,并立案侦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在明知自家母牛患病死亡且未经检疫部门检疫的情况下,还自行组织他人进行销售病死牛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判决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且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