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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免责协议真的免责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节日聚会、老友重逢免不了大家在一起吃饭喝酒,如果同行人有高血压等患有疾病人群,喝酒前签署酒桌免责协议,出了问题真的可以免责吗?
 
  当然是……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是;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喝酒免责条款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在造成饮酒人人身损害后,免责条款一律无效,该担责的还是得担责。
 
  近两年,关于劝酒闹出的新闻层出不穷,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聚会要喝酒,那么我们在法律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在喝酒时,大家应该做到喝酒有量、劝酒有度,尽量不要劝酒,不要以为同桌的人喝醉了与你无关。根据民法典都能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四中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是明知醉酒人有疾病,不能喝酒劝酒的;二是强迫性劝酒;三是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四是为将醉酒者安全送达。(作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马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