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张风珍)3月4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一上午辛勤工作,成功地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两位老人化干戈为玉帛。
邵某君与高某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现年都已年逾古稀。早在1990年3月,邵某君妻子突患脑血栓需住院治疗,因经济拮据便去找高某生帮忙,高某生二话没说当场借给邵某君500元钱。多年来,高某生也没有向邵某君催要借款,邵某君也没有提起此事。近几年,高某生因年迈多病,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重重,突然想起三十多年前曾向邵某君借款一事,遂向其讨要,然而得到的回答是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必要偿还了。高某生大骂邵某君忘恩负义,因此两家之间产生了怨恨。高某生无奈之下来到莒镇调委会,要求邵某君返还借款500元。
纠纷受理后,莒镇调委会主任段小龙深入到两位老人所在的村了解情况,得知两位老人以前是很好的邻居,因为借款纠纷,近来两家之间闹的剑拔弩张。为了两家以后能和睦相处,段主任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段主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回忆以前的友谊,以及双方现在的处境,层层感化两位老人。“当年高某生虽然借给你500元现金,可在三十年前,对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高某生来说,这笔钱却是天文数字啊!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他能够慷慨解囊,倾一家财力帮助你,救活了你的妻子,解了燃眉之急,咱可不能忘了人家的恩情啊!再说,高某生也没主张利息,多年来也没有提及此事。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段所长循循利导邵某君。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邵某君幡然醒悟,对自己欠账不还的行为感到忏悔。在段所长的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邵某君当场同意偿还高某生借款500元,在此基础上执意多给还高某生借款5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邵某君遂通知女儿通过微信转账当天就把5500元支付给高某生,两家纠纷圆满解决。
“你真是人民的公仆,你帮我们消除了两家的隔阂,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要和睦如初。”离开莒镇调委会时,两位老人紧紧握住段主任的激动地热泪盈眶。(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