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父债子还”。在法律意义上,子女真的需要对父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么?当父母去世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偿还么?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学习。
案情回顾
赵某向王某借款8.5万元,到期后没有偿还。后因赵某去世,王某便将赵某继承人小赵起诉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要求小赵偿还赵某生前所欠债务。
小赵觉得委屈,自己也没有借钱,莫名其妙就成为了被告,因此对案件的审理也不是很配合,多次以自己在外地上学等理由,推脱不来开庭。
江西法庭办案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便积极联系小赵,为其释明相关法律条文,讲解关于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向其说明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是有权要求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
法官释法
继承了遗产,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换位思考,多站在他人角度想想。经过法官细致入微地讲解和开导,小赵终于解开心结,同意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代赵某偿还其生前所欠债务,并主动联系王某,一起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庭将欠款交给了张某,张某也在当庭撤回起诉,这起案件至此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