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可给被辞退的小张愁坏了。新年刚回单位上班,就被单位人事部门通知被辞退了。小张越想越委屈,辞退我总有个原因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直接去法院起诉了,没想到法院却不受理。小张真是心里有苦没处说。
法院不受理小张的诉求合法吗?
答:合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辞退小张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小张要想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赵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