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刚刚毕业,毕业后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一家整形医院当护士,工作中她发现好多喜爱的明星原来都在这家医院做过“微调”,而好朋友红红最喜欢的明星蒋星星也是在这家医院进行过“换头”手术,小丽发现这一“八卦”第一时间拍下蒋星星的病历,以图片的形式立马将这个消息分享给朋友红红。事后小丽想到自己作为医务人员,虽然并非以营利为目的,抱着纯分享的心情,可是自己可以这样把病人信息分享给朋友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保护隐私人人有责,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责任与权益。(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康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