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罗杨明 赵泽宇)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左字森、书记员罗杨明驱车百余里前往敦化、和龙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为解决案件被告找人难,同时为案件的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原告谭某某诉被告刘某某、刘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谭某某向法院起诉后,被告人刘某申请法院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法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决定同意刘某的请求。但刘某称只知道孙某的家在敦化,却不知道具体地点且孙某经常外出打工,法官了解到后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案件审理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左字森决定到孙某的住所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左法官首先到敦化市公安局对孙某的地址进行确认,在地址确认后,却又发现孙某所在的村在导航上无法查到,左法官只能通过镇政府、村委会来逐级询问后确定地点,由于地处偏远且道路为砂石路,路面积雪严重且道路结冰,行车十分困难。他们一路颠簸来到敦化市江南镇车站村,寻找被告孙某,通过向当地村民居委会、邻里街坊、亲属等了解情况,几经周折得知孙某的电话并成功在另一个村屯找到孙某,完成送达工作。
之后,法院一行人又立刻到距离敦化170公里的和龙来调查被告刘某的相关信息,通过调查得知刘某在之前有过企业,所以才有相关资质来签订合同。
本次法官经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更多实际情况,用生动务实的司法实践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理念,用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来践行司法公正。(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