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触到。可是,您知道吗?乱用人民币也可能违法。
近日,法院小编在出游时意外发现垃圾桶里竟然出现一张被毁损的人民币!很明显人民币已经是被损毁过后丢弃在垃圾桶里的。
那么,这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下面就由法院小编带大家来看一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二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这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生活中以下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
1、损毁人民币
包括将完整的人民币纸币裁剪或者撕毁、在人民币纸币上乱写、乱画、烧毁人民币、熔炼硬币和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等等。
2、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在买卖商品时,如果收到了假币,不能擅自持有,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3、买卖流通的人民币
基于升值等目的,有的人会买卖还在流通领域的旧版人民币或者印刷错误的“残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在流通的人民币是不准非法买卖的。
4、 “创意”做法的人民币
将人民币制作成“蛋糕”、“鲜花”等进行售卖。
温馨提醒:
法律法规从来都不是摆设,对于个人来说,有钱,也不能任性。如果不尊重人民币的基本用途,故意毁损人民币,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法院小编再次提醒大家,请爱护我们的人民币,千万不要在人民币上“搞事情”!(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