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你愿意调解吗?”小伙伴们不管打没打过官司,相信这句话肯定听说过。很多人会认为,都已经走到打官司这一步了,基本上就是因为跟对方已经谈不下去了才来起诉的,为什么还会被这样问呢?是不是法院不想受理,或者主审法官被对面买通,要是这样想就大错特错啦!
首先应该明白一个概念,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立案前的调解,就是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立案受理前,立案法官在征得起诉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收下当事人的立案材料,但并不给予正式立案,而是将纠纷交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由法院立案受理的制度。
那么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呢?
1.程序更加便捷,节约时间
诉前调解因其程序的非正式性而具有灵活和简易的特点。当案件分配到调解法官手里之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可以直接与被告联系,了解被告对本案纠纷的态度和解决意见,更加简便快捷的与被告人沟通。
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时到法院来,调解法官便可当面调解,立即达成调解协议,立刻解决纠纷。如果不方便见面,也可以依托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调解技术,远程视频调解,让当事人在家就能解决纠纷。
2.当事人更省心、节约成本
当产生矛盾纠纷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冲突时,当事人必定寝食难安,希望尽早把思想包袱卸下来,如果法院能提前介入、进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就可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节约了群众的时间,也使当事人的心情早日轻松起来。同时也免除了诉讼负累,诉前委托调解时,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省钱更省心。
3.节约司法资源,推进多元纠纷解决
诉前调解符合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使案件不存在上诉、再审、申诉、缠诉等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节约了司法资源。
4维护双方关系和谐
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大大缓和了诉讼的对抗性,可以使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冲突、争执,更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和谐。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诉前调解的好处有多丰富了吧,面对每天当事人之间形态各异的矛盾,如果能通过调解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让情绪激烈、矛盾尖锐的当事人在握手言和中微笑着离开,不仅对当事人带来好处,更是对法院法官工作的一种肯定。有效的调解,不但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对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也是一种很好的促进。所以聪明的小伙伴相信一定会在下一次法院提出是否有意愿进行诉前调解时,对调解法官说上一句:“好的,我愿意先调解试试!”(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许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