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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普法小天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双十一”它来了,带着看不懂的满减规则、琳琅满目的商品走来了。今年“双十一”的热潮从10月20日就开启了,大家都成为了付尾款人。为了能让大家正确的、理性的进行“剁手”,特进行如下小贴士:
 
  一、付了定金不想付尾款怎么办?
 
  此时我想要回我的定金,不想购买了还不行吗?从法律角度来讲,不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具有担保作用,督促双方自觉履行。
 
  定金区别于预付款、订金与意向金哦,不同的名称具有不同的意义,订金、预付款可以要回,但是定金则不可以。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提示:若付完定金后悔,此时建议先支付尾款,之后全额申请退款哦,这样可以减少损失。
 
  二、快递丢失怎么办?
 
  今年的快递被网友堪称为外卖,发货速度极其快,这就存在着运输途中快递丢失或者毁损的情况,此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快递在签收前,根据法律规定,卖家要承担货物毁损的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申请退款。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提示:对于购买的商品,最好要求卖家提供报价,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在签收快递前要进行检查。
 
  三、网购发生纠纷怎么办?
 
  首先先跟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找平台,也可找消费者协会,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公安局进行报案。同时对于商品(但也不是所有商品,法律予以明确)可以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小提示:要保存好购物聊天记录、网购凭证、商品页面截图 、快递单等信息哦,网购一定要格外注意审查所有信息。(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