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铭齐 李晓雷)“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工钱是很难拿到的。”5月20日上午,吉林省江源区人民法院接待室里,农民工代表拿着讨回的7.8万余元的工资,对执行法官不住的说道。
事情还要从2020年6月说起,被执行公司租用大阳岔镇后葫芦村的土地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雇佣秦某在内的49人进行种植,养护。可是当种植完成后秦某等当事人却迟迟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便在2020年12月10日,前往白山市江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劳动仲裁,经仲裁,该公司应给付秦某等49名工人7.8万余元。可是秦某等人拿到调解书找公司索要工资时,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于是2020年1月19日,秦某等49名当事人来到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与该公司联系,在沟通的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始终强调自己没钱,态度十分恶劣,不配合执行调查。
执行法官通过一系列走访调查,最终在大阳岔后葫芦村村领导那里证实该公司在村里租有10余亩土地,种植天麻、党参等经济作物。在5月15日执行法官前往该片土地进行实地勘验,决定将对该片土地进行查封,并将该决定通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得知执行决定后,便承诺会在5日后将欠工人的工资补齐。5月20日上午,该公司负责人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7.8万余元执行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工人代表联系,并于当日发放工资款。
自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源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愁、最盼、最难的问题,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的具体成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吉林省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