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延吉市的崔先生想为其房屋办理永久弃热,但供热公司给出的答复是“邻居不同意,没法报停”。崔先生一脸懵,此话从何说起。
原来《延吉市供热报停暂行管理规定》规定,位于一楼、顶楼、山墙位置的房屋可能会因墙体保温差或供热系统处于整栋楼的末端导致供热效果不佳。因此,位于一楼、顶楼、山墙的临时报停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后,第二年开始如果一楼及顶楼报停用户的左右邻居或山墙报停用户的上下邻居提出异议的(以供热单位的测温记录或退费凭证为准),则报停用户需征得提出异议的邻居签字同意后,才能继续办理临时报停手续。
但是,该暂行管理规定还规定,办理永久弃热的用户,不受房屋位置条件的约束。任何位置的房屋均可以办理永久弃热手续。
温馨提示:邻居同意后才能报停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永久弃热并不需要征得邻居同意。因此,供热公司因“邻居不同意”而不给崔先生办理永久弃热是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的,热用户申请永久弃热只要手续材料齐全,不受房屋位置条件的约束,供热公司应依法给其办理报停手续。同时也提醒供热公司如能给出专业的答复,此类纠纷是可以完全避免的。(作者: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 崔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