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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假离婚,真委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吴某和老公甄某结婚后,双方在县城购买住房,但两人工作却不在县城,生活不便,所以准备购买二套房。由于二套房缴纳税款高。两人一合计,“诶?不如我们假离婚!”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并协议商定财产与孩子抚养权归甄某,吴某未分得任何财产。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闺蜜。吴某由于经常带闺蜜某莲(化名)来家做客,一来二去,某莲就与甄某擦出“爱”的火花,吴某彻底傻了眼。吴某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什么是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是什么?1、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这与真离婚完全一致。2、假离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3、离婚后购买房屋的问题,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如无证据证明,法律将不予支持。
 
  本案中,吴某与甄某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所以吴某一个字,她的官司想赢:难!所以婚姻的基础虽然是依靠感情维系,但婚姻的权益却需要法律保障,假离婚投机取巧,却使得自己脱离法律保护全程裸奔!(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王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