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都乐)当事人:法官,同样的案子,他的可以上诉,我的就不能上诉,这是为啥啊?
法官:因为你的案子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
小额诉讼程序?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熟悉是因许多当事人都收到过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陌生又是因很少有人去仔细阅读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毕竟判决结果才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至于用什么程序审理的,却很少有人关注。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小额诉讼程序。
问: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能否自由选择?
答: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只有符合前述要求的案件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是不能主动选择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问:当事人就想变更一下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答: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以下几种类型案件均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第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第二,涉外民事纠纷;第三,知识产权纠纷;第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第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问:小额诉讼程序中举证期限和答辩期有多长时间?当事人能否要求放弃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
答: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即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如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也可以放弃自己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意见,如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问: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当事人对结果不服应如何救济?
答: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会不会草草结案?
答: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无论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法院都会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选择适合的审理程序,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当事人在收到法院送达诉讼材料时,应仔细阅读,及时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确认案件是否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如对于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异议的,应在开庭前提出,以此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判决结果虽然很重要,但审理程序也是万万忽视不得的,我们只有重视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