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钟源 孙继刚)近日,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劳务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伍某等85名农民工调取收集欠薪证据,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7月20日阿克苏市某建筑装饰公司与劳务分包代表人杨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2019年10月工程完工后给付伍某等85名农民工90余万元工程工资。但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程工资,伍某等人讨薪无门,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但又没有足够的证据,直到2020年12月的一天,伍某等人听说检察院可以管这事,遂抱着试一试态度来到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向伍某等人进行询问,并协助其调取收集证据,审查后,该院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要求公司方依法支付伍某等85名农名工被拖欠的工资。
【检察官说法】
该案中,伍某等人法律意识淡薄,调取证据困难,维权途径有限,因证据不足不能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农民工劳务纠纷支持起诉,帮助当事人排除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阻碍性因素,从根本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实现,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有利于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