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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它,就帮它拴上狗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城市养狗
 
  一直以来都是个充满争议的话题
 
  狗是人类的朋友
 
  但若饲养不规范,尤其是遛狗不拴绳
 
  就会存在一定的伤人风险。
 
  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人
 
  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
 
  我家狗不咬人
 
  那么,养狗不牵绳真的可以吗?
 
  新颁布的民法典
 
  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如何界定?
 
  以下内容,宠物主人要注意啦!
 
  案例①
 
  2019年8月,一个10岁男孩在小区内玩耍时被一只阿拉斯加犬袭击咬伤。男孩头部多处受伤,其中后脑勺位置出现了多处深可见骨的撕裂伤。男孩被家人紧急送医,辗转多家医院紧急救治,方才脱离危险。事发时,阿拉斯加犬身上并无犬绳,也无人看管,一直在小区游荡。
 
  案例②
 
  2020年9月,小美去小丽家串门,看到小丽的宠物狗觉得可爱,便去抚摸该狗。由于宠物狗刚做过节育手术、情绪不稳定,小丽特地用链条拴住,并关照小美不要去招惹它。小美不以为意,不顾小丽再三劝阻仍然用食物去挑逗该狗,致使小美右手被咬伤,前往医院治疗。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这其中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就是被动物伤害的人,假如存在故意挑逗或者激怒动物的行为,那么动物主人可以减轻责任,可这里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只能“减轻责任”,并不能“免除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你饲养的动物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伤了人,你自始至终都负有侵权责任。
 
  同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可见,养狗不牵绳违法!甚至还要承担侵权责任!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牵好狗绳,保护他人。
 
  加一根“保险”绳,上一道安全锁!(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曲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