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时常会有存款人去世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发生,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
近日,二道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法定继承案件。
1978年4月10日包女士与谭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为谭某1、谭某2。
2020年10月2日谭先生因病去世,抚恤金已支付至其某银行存折中。因家人忘记密码,无法直接从银行取出该笔款项。包女士与谭某1、谭某2协商后,分别作为原告、被告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该笔遗产由原告包女士继承。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继承人谭先生在该银行的存款及利息由原告包女士继承,对上述款项,被告谭某1、谭某2放弃继承。
法官说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
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作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高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