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洪成)借钱这件事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经历过,但往往借钱容易,要钱难,昔日的亲朋好友因为借钱而闹得不可开交。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
2012年1月2日,被告人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姜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5分。2013年5月被告杨某给付了原告姜某利息5400元后,本金2万元及后续利息杨某绝口不提,姜某年年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姜某只好起诉到法院。
法庭收到原告姜某的诉讼申请后,考虑到二人之间毕竟是朋友关系,便为双方当事人组织了诉前调解程序。被告杨某对借款事实表示认可,也同意还钱,但是自己目前没有足够的钱偿还借款,希望姜某可以宽限还款的时间。姜某跟调解员说:“当初是看在关系很好的基础上才借钱给杨某,这钱已经用了很多年了,自己已经仁至义尽,而且九年来一直在跟杨某要钱,但是自2013年后一分钱也没给过,希望被申请人杨某可以尽快还钱,自己也着急用钱。”调解员了解到二人的难处后,一边让被告杨某抓紧时间凑钱,及时归还姜某,一边劝说姜某让他给杨某一个缓冲的时间,好筹钱归还。
在调解员对双方的劝说下,最终二人和解,同时被告杨某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姜某借款本金2万元及相应利息。姜某临走前对法官说:“追债了九年,今天终于看到了希望了!”(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