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0年7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其所提供的证据,综合具体情况,第一时间裁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则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之一。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倘若遭遇家暴,如何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人身安全保护令都包括哪些保护措施呢?
一、保护令要向哪里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保护令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证人证言、住院门诊记录、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等都是可以的。如果相关部门如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记录不容易获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三、申请保护令多久能够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四、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裁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五、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保护措施?
(一)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温馨提示:遇到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