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宪法吗?你知道宪法是怎样的一部法律?你知道国家在什么时候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吗?
首先,让我们进入科普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些官方表述是不是听起来有点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呢?
其实,生活中,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他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宪法规定了公民大量的基本权利,如公民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社会保障权、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的土地权益以及在征收、征用土地过程中获得国家补偿的权益等都是由宪法首先予以规定保障、由普通立法进行具体保护的。
宪法保护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是财产权,即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权,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迁徙自由、结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四是受益权,即包括生存权、工作权、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和受教育权等;五是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等。
作为公民,我们的权利能不能得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能不能得到保障?这一切都有赖于宪法的支撑。所以,我们不仅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还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把宪法铭记于心,做一个知法、懂法、不犯法的公民。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在新时代,我们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愈加坚定对宪法的信仰,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高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