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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如何才能见到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以前“民告官”却往往很难见到官,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出庭,出庭率低,一直是行政诉讼过程中难以治愈的“顽疾”。行政首长避讳出庭,不重视、不发声、不作为,加剧了诉讼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对政府更加的不理解、不信任、不配合。
 
  为解决法庭上难觅官影的问题,通过案件分析,结合《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推进健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严格执行出庭相关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未出庭应诉的,法院行政庭依法向监察机关、被诉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同时记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次,改“书面建议”出庭为法院“通知”出庭,在新《规定》发布以后,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阐释新规内容,严肃出庭责任,细化工作内容。最后,庭前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宣传督促,通过现场送达、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主动联系行政负责人督促其出庭应诉,多措并举,使行政首长们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经过不断的总结与改进,截止到今年前三个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62.5%,相比于2019年37%的出庭率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做好今后的行政诉讼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