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将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为方便大家读懂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槐荫区检察院特此推出《民法典小剧场》,选取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热点问题进行普法。快跟槐小检一起来学习吧!
民法典小剧场①
清晨,窗外阳光明媚,小明心情愉悦地站在跑步机上锻炼身体,突然跑步机断电,小明“哐当”!一声摔倒在地上。
这时窗外出现了一个人影,小明颤颤巍巍地爬起来,脚还没迈出去,只听一阵怒吼:“小明!你什么时候交上物业费,什么时候给你送电送水!”
断水断电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违法吗?
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吧!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综上所述,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擅自断水断电没有合法依据。(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