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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吗?这些法律知识要牢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摆地摊吗?这些法律知识要牢记!
 
  国家倡导“地摊经济”,小小地摊,迎来城市烟火旺。
 
  摆地摊需守规,你问我答普个法,觉得有益您来听!
 
  问:摆地摊需要办理手续吗?
 
  答: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规定摆地摊可以无需相关手续,但如果经营内容超出上述规定范围,还包括食品生产等关切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则需要办理相关的证照。一般是先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再根据经营内容取得相应许可,先照后证。
 
  另外,各省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摆地摊需要根据经营内容办理相关的许可证照后方可“摆”上。
 
  问:地摊如何摆?
 
  答: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需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进行。另外,还需要符合各省市关于地摊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仍需要前往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的市集摆摊。
 
  问:摆地摊有风险吗?
 
  答:(1)欺诈行为:经营中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赔偿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2) 食品质量问题: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食品安全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问:买和卖者如何维权?
 
  答: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惩罚性赔偿。
 
  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