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女子留学不成,要求中介退款遭拒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在进行留学规划的过程中,是否选择留学机构服务,以及如何选择合适服务机构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都会关心的问题。有些留学机构声称,留学不成可全额退款。那么,假如没有留学成功,相关机构真的会按承诺退款吗?
 
  2018年末,吉林省通化县人王某想要出国留学,前往通化某劳务咨询中心咨询相关出国情况后,达成口头协议,由咨询中心为王某办理赴澳大利亚出国留学事宜。咨询中心当场收取留学报名保证金一万元整。其后王某又通过中国银行向咨询中心转账七万五千元整。咨询中心承诺,代收留学学费后,半个月内送王某出国,如果出国不成,将原数返还王某所有费用。但交纳费用后,王某未能出国,其多次向咨询中心要求返还费用,均被一再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搪塞。王某遂将咨询中心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
 
  咨询中心认为,自己是代表黑龙江某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通化县地区从事业务推广,各项费用均已汇款至上述公司,应由上述公司退还费用,而非自己还。
 
  法院审理认为,咨询中心是为王某办理出国手续的实际承办人,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王某已履行交付费用的义务,咨询中心没有促成其出国留学事宜,理应返还收取的钱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六十条、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咨询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返还王某出国留学费用人民币85000元。
 
  法院温馨提示:遇到各种机构、中心声称留学、考试不通过可以退款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内容里是否包含退款条件,并在交付各种费用时及时索要付款单据,以便将来遇到困难时,可以捍卫自己的权利。(作者: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