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法律事实”和“事实”有什么区别?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原告,能否提供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能!被告,这个事儿你得认啊,得凭良心啊!”
 
  以上是法官在诉讼过程中遭遇的最让人感到无力的对话,许多人在开庭过程中说的头头是道,听起来很有道理,最终却败诉了。造成这种落差最大的原因在于打官司不是辩论赛,谁说的好、说得多,谁的观点就站得住脚;打官司也不是写作文,谁语言激昂、表达流利,谁的文章就能得高分。打官司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在于:讲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再厉害的法官也做不到“前景再现”。如果你仔细阅读过法院的判决书,就会发现其中必然有一段“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这其实就是法官对在下一步“本院认为”说理中所依据的 “法律事实”的总结和提炼。
 
  这里强调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和事实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证据支持,没有证据,事实成不了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中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遵行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指天起誓也好、对对方道德审判也罢,都无法令法官作出有利于你的判决。
 
  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格外重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一旦发生诉讼,合同是一个极为关键的证据,是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中审理的基本证据,没有明确的合同,你的诉请就很难得到支持。千万不要在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拿不出证据来,就会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另外,如果达成了新的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一定的变更,也一定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在金额较大的交易中,还要注意资金尽量采取非现金交易的方式,这样无论是银行转账的书面、电子凭证,还是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转账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另外,也可以多找一些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人关键时刻都可以作为证人。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文件的分类归档,交易相对方提供的任何书面、电子文件,甚至广告传单,交易中形成的发票、小票、转账记录都需要视情况保留一定的时间。
 
  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在向法院提交时不要剪切掉自认为没有用的部分,不要破坏证据的完整状态,一旦破坏,将会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企业家不是法律专家,普法的目的也不在于将企业家培养成法律专家,而是在于使企业家养成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因法律上的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