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何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规则的重大推进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观点 > » 正文

陈裕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持续护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走进四川省绵竹市金陵人家小区,能看到安保齐全,秩序井然,绿化、健身等设施完善。临近年关,不少住户晾晒的香肠腊肉更是增添了几分烟火气息。这既是绵竹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现状缩影,更是全国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鲜明例证。然而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板块,仍需各方力量持续护航。
 
  由于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项目建设投入和收益难以达到平衡,银行融资难、社会资本缺乏参与热情,加之部分地方缺乏行之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融资渠道非常狭窄单一。建议上级在加大补助力度的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公租房项目中适当提高商业设施配建率,从而提高项目回报率。一方面为项目融资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即使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也能通过出售、出租配套商业设施回笼资金,减小财政压力。同时,建议加快推进“租改售”模式,向被保障群体销售有限量的保障性住房,鼓励群众通过自己努力真正实现“住有所居”,也让政府能够将回收的资金用于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从而实现项目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
 
  保障性住房作为民生保障工程,各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上大多给出了硬指标,切实解决了很多群众的住房问题。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不仅仅只是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还在于保证他们有正常便利的生活。但市中心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价格相对较高,多数地方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在离市中心较远的近郊或郊区,虽然符合客观条件,但“职住分离”给居住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从长远来看,也会出现不同社会阶层的居住隔离,让部分群众失去对城市的归属感,不利于城市和谐发展。建议加大针对性的奖补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开发中同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保障是重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相关责任部门应多措并举、持续监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板块,保证群众住有所居,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者:四川绵竹市 陈裕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