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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低速电动车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的建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
  ——关于当前低速电动车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的建议
 
  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申请人因驾驶低速电动车被罚款而寻求行政复议的案例,通过与大量低速电动车车主、部分电动车营销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沟通交流,对当前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对于低速电动车的政策不完善。低速电动车的技术标准、落后企业淘汰与转型升级没有一个完善的政策。对于不合格的企业没有及时指导帮助转型升级,没有制定本地区政策来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
 
  二是部分经销商存在消费欺诈问题。部分经销商在出售低速电动车时,为了尽快将产品卖出,便不负责任的向消费者宣称购买之后不需要任何手续便可上路,客观上加剧低速电动车泛滥。
 
  三是个人缺乏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一些低速电动车经销商在出售电动车时告知消费者,购买的低速电动车不需要牌照、驾驶证,导致部分消费者以为这些低速电动车不需要任何手续,导致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二、 解决的建议
 
  一是地方政府应根据六部委联合发布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相关政策发布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和产品。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经销商消费欺诈行为的打击,净化低速电动车营销环境,解决好低速电动车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三是要加强对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很多群众因不了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形,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给个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加强对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基层组织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使群众知法守法。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后续相关政策措施,并建立部际联动、部地联动和联合督导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对落实要求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的追责问责。(作者: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 常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