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一趟飞驰的列车上,乘客王某刚刚完成一笔扫码支付,却未等来承诺的刷单返现。意识到被骗的王某第一时间向列车乘警报案,却牵出一条利用收款二维码转移诈骗赃款的黑色产业链,程某等人组成的洗钱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通过某电子产品经营部搭建资金转移“通道”,为电信诈骗集团“洗白”赃款并从中赚取高额好处费,短短数日,涉案收款二维码接收资金超20万余元,其中经查证属实的被骗资金达12万余元,牵涉34名被害人。
审理结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院经审理认定,程某等四名被告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四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用地位、悔罪表现,主犯程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名从犯依法适用缓刑,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以法律重拳斩断诈骗资金流转的“黑手”。
法官说法
本案的判决,充分适用2025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此类案件定罪处罚不再唯数额论,而是综合考量上游犯罪危害、犯罪情节后果及妨害司法程度,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坚定决心。
温馨提示
刷单返现藏陷阱,出租账户触刑律!此案深刻警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形形色色的“刷单返利”“高额回报兼职”,本质都是诈骗分子的诱骗手段。同时,切勿因一时贪念,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二维码及各类支付账户,沦为犯罪的“工具人”——哪怕只是提供一个收款二维码、协助一次资金转账,都可能触犯法律,面临刑事处罚。面对刷单返利、冒充客服、虚假投资等花样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广大群众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的反诈三要诀,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和支付账户,对任何要求提供支付凭证、协助资金周转的陌生请求果断拒绝。
筑牢全民反诈防线,既需要司法机关以法为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洗钱等关联犯罪,斩断犯罪链条、严惩涉案人员;更需要每一位公民提升法律意识和反诈警惕性,主动学习反诈知识,自觉抵制各类诈骗诱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才能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
作者:吉林省通化人民法院 曲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