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要被卖了?法院:“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不用慌!
你租过房子吗?
刚租的房子不到半年,房东就要赶你走该怎么办?
近期,敦化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周某与敦化市某小区业主张某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租赁期间,周某还花5000元自费整修了阳台,然而同年9月,房东张某突然联系到周某,告知周某房子已经被自己卖给刘某,态度强硬地要求他立刻腾房,甚至威胁要断水断电,同时仅退回一半的房租。无奈之下,周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积极查阅卷宗,梳理争议焦点,并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初步掌握了调解的突破口,于是一场贯穿案件全程的“调解”就此悄然打响。
调解过程中,法官细致梳理案情,聚焦争议核心,结合《民法典》中“买卖不破租赁”相关内容积极释法明理,告知购房者刘某,周某的租房合同在房屋过户前就已生效,即使买下房子后,这份合同依然有效,不能强行要求租客搬走。同时积极与卖房的张某表示,租赁合同有效履行期间,原房主有权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但是,其与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房屋转让而受影响。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周某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最终,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三方达成一致:周某可以继续住到租赁合同到期,对于其整修阳台花费的价格由张某承担,刘某也承诺会配合履行原租房合同,至此,这场纠纷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的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有租赁合同。通俗的讲,对于租客来说,即便房子换了主人,但是原有租赁关系不受影响,租户有权在租房合同期限内继续居住和使用房屋。
同时,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房东应提前协商好一旦房屋出现买卖应如何处理租赁关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赔偿等;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目前的租赁情况等信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