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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租赁真方便 逾期断供要担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共享租赁业务悄然兴起。如在网上“租赁”手机、电脑、摄像机等电子产品,既可以提前享受最新款产品,又可以分期还款降低消费压力。但如果不遵守这样的“超钱消费”,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债务泥潭。
 
    简要案情
 
    2024年5月,小孙通过某app平台租赁了一部苹果手机,并签订《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手机租完可归还或买断,手机月租金432.58元,租期为1年。协议约定逾期未支付租金的,租赁服务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小孙应当无条件支付买断款(买断款=买断价-已支付租金)。然而,小孙在租赁该手机后仅向某公司分别支付了几期租金,便不再支付剩余租金,亦未归还手机。某公司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将小孙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孙某通过某app平台向平台商户某公司租赁电子设备,并通过人脸识别实名签订《租赁服务协议》,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遵照履行。孙某逾期未向某公司支付租赁手机的租金,某公司根据《租赁服务协议》约定向孙某主张支付买断款而由孙某获得涉案手机的所有权。孙某已逾期未支付多期租金,远远超过了协议约定的15个自然日,已构成违约,现某公司主张孙某应付买断款符合合同约定,对某公司主张孙某支付涉案手机买断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温馨提示
 
    出租方和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约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尽量避免断供违约,切勿盲目攀比、超“钱”消费,以免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张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