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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实行备案管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彭杰)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关于做好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确保公章刻制业及及印章刻制市场秩序稳定,充分构建公平竞争关系,新疆阿克苏地区各级公安窗口积极开展审批改为备案衔接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规则》,公章刻制经营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在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变化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更新备案信息;终止公章刻制业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新疆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