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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审结一起无遗嘱的继承纠纷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该如何分配?
 
  近日,山东临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无遗嘱的继承纠纷案件,兄弟二人因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争执不下后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兄弟俩都是被继承人彭某某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彭某某于2024年2月去世,生前并未立遗嘱。弟弟认为母亲的遗产包括存款和土地补偿款等共计30万余元,要求平均分割。哥哥回忆起母亲生病时的艰难岁月,他一直陪伴在母亲身边,而弟弟因为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哥哥认为,他应该得到更多的遗产,以补偿他这些年的付出,且母亲的遗产没有这么多。双方就遗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弟弟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母亲留下的遗产。
 
  审理过程
 
  法官王伟受理该案后,及时查阅卷宗材料,并通过去村里调查走访、去银行调查取证等方式,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不愿让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在庭审前后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对遗产的分割比例和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未能调解成功。于是,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哥哥继承母亲遗产的60%,弟弟继承母亲遗产的40%,因母亲的遗产为16万余元,并由哥哥掌握,故判决哥哥支付弟弟6万余元。法院的这一判决,旨在公平地解决兄弟间的争议,确保双方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判决宣布后,哥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哥哥上诉,维持原判。在二审判决生效后,王伟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原则,继续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放下心结,哥哥主动将6万余元打到法院账户。这场关于遗产分割的纠纷就此尘埃落定,兄弟俩也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
 
  法官说法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法官指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本案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故按法定继承办理;关于遗产分割比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本案中,双方均尽到了作为子女的义务。被继承人生前长期和哥哥一起居住较多,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
 
  家和万事兴。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应该珍惜亲情,相互理解,避免因遗产分配问题破坏家庭的和谐幸福。继承之事多体谅,因为遗产争夺这场“官司”没有赢家,不要让亲情因为金钱变了味。(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