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山东法治传媒!
首页收藏
联系我们
主页
检察
观点
访谈
公安
高层
法院
党建
交通
维权
社会
民生
财经
环保
卫生
教育
新闻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泰安
潍坊
莱芜
聊城
德州
日照
临沂
菏泽
枣庄
滨州
东营
威海
威海
今日特推:
“十一、中秋”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搜索:
您的位置
: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2024-11-12 08:42
浏览: 次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按规定和前述时限提交相应材料,但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李开娣 侯胜楠)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上一篇: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吗?
下一篇:
用人单位如果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会承担哪些责任?
相关文章列表:
“十一、中秋”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定制品”邮寄过程中失而复得 损失如何赔
长假“避坑”指南之——社交活动篇
女职工“三期”权益保障指南
上门喂养被咬伤,责任谁来承担
长假“避坑”指南之——自驾出行篇
长假“避坑”指南——之跟团旅游篇
颜值检测,小心信息泄露
热点信息
党员可以烧香拜佛吗?
带多少现金出入境不犯法,你知道吗?
冒用他人遗忘在ATM机的银行卡取款,构成什么罪?
依法维护未成年犯合法权益的“五个着力点”
民间借贷小知识:偿还借款引争议、多笔借款的偿
深圳港中旅国际旅行社被投诉/涉及消费金额6500元
“昕悦飞扬”真如宣传的那么神奇还是网上说的“
上黑名单实在是太丢脸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下诉求12345热线不能受理!
土地征收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推荐文章
企业年金费用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吗?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 共同守护
最新信息
“十一、中秋”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定制品”邮寄过程中失而复得 损失如何赔
长假“避坑”指南之——社交活动篇
女职工“三期”权益保障指南
上门喂养被咬伤,责任谁来承担
长假“避坑”指南之——自驾出行篇
长假“避坑”指南——之跟团旅游篇
颜值检测,小心信息泄露
保安公司以“补助”代社保,法院:需支付经济补
小心“馅饼”变“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