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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者待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者待遇?
 
  一、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如何支付劳动者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作者:山东省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 金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