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入职当年,可否请休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洪燕 尹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