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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避开试用期陷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劳动者如何避开试用期陷阱?
  
  一、试用期应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试用期应按标准发放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应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作者:山东省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 金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