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补缴?
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为: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含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原农保缴费年限。
已经领取待遇的,不再补缴。
补缴仅限补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只能逐年缴费,不可补缴。(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李开娣闫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