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等特点,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助于引起对方充分重视,从而促成诉前和解或者判决生效后顺利执行,是非常有效的诉讼手段,但行使不慎也会面临赔偿风险。
下面法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抚养协议提起的诉前保全的相关法律知识,快来看一看吧......
案件执行情况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接收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赵某诉前保全一案,申请人刘某申请对被申请人赵某的工资卡内的3000元进行冻结,申请人提供刘某以其在中国银行的账户存款提供担保。法院于2024年7月4日对被申请人赵某的工资卡内的3000元进行冻结,于2024年7月8日对担保人名下位于中国银行的账户存款予以冻结。申请人刘某申请保全的案件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保全完毕。
法官释法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此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讼保全的意义
诉讼保全主要包括确保判决执行、防止资产流失、降低司法成本、维护合法权益、增加谈判筹码等。
(一)确保判决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可以在判决前采取,确保在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避免了因对方转移或隐匿资产而导致的执行困难。
(二)防止资产流失:通过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避免诉讼争议标的物的流失,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在诉讼中获取最大的权益。
(三)降低司法成本:保全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敦促对方主动履行,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降低司法成本。
(四)维护合法权益:诉讼保全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债务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冻结对方资产来减少损失,同时能更好的完成追债的目标。
此外,诉讼保全还可以让案件更快地进入正式立案阶段,提供担保,为债权人提供一种担保,确保债务人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能够履行支付义务,以及为后续的强制执行提供基础。这些好处共同确保了诉讼过程的效率和公正性,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王聪 孙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