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明远)“真的太感谢你们法院了,这笔钱终于拿到了!”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某热力有限公司与某建设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判决某建设有限公司给付某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入网费9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某建设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某热力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经过详细的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存款,仅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见状,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该套房产,并与被执行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该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无偿还能力,也没有还款计划。见该公司拒不履行还款的意图明显,执行法官不断释法明理,并告知名下房产已被查封,若拒不履行将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最终,该公司在执行法官的积极沟通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全部欠款打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银行账户,至此,该案历时17天顺利执结,执行到位90余万元。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用一次次沟通、一次次努力,去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了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执行在路上。(吉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