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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忙却遇上“职业乞讨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女子地铁上遇痛哭的“断手大爷”,好心捐助他200元买药,却没想到大爷“工作经验丰富”。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具体情况如何!
 
  情况简介
 
  一女子带着孩子乘坐地铁时,偶遇一位自称断了4根手指的大爷。大爷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称没钱买药、没钱回家。女子心生怜悯,掏出200元表示愿意资助。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的视频发出去后,却发现上当受骗!网友们纷纷指出这位大爷的“断指史”,发布照片,称曾多次在公共场合见到他,他是一名多次行骗的“职业乞讨者”。
 
  法官说法
 
  在面对类似的乞讨或求助行为时,应保持理性与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并给予金钱资助,以免善良被滥用。这些“职业乞讨者”会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以假乱真,骗取财物。广大群众对于乞讨者需要谨慎辨别,避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及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作者: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