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会还得开拖拉机回家呢,别喝了。”
“拖拉机能开多快?出不了事!”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甲某驾驶无牌小型轮式拖拉机,沿某县某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五公里处某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甲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经鉴定,甲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16.3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对其应从重处罚。李某犯罪情节较轻,真诚悔罪,对其可以宣告缓刑。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拖拉机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一旦喝酒后驾驶拖拉机上路行驶,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