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名男子骑车时不慎将装有万余元现金的包袋掉落在路上,被另一名骑车人捡走。捡到钱的男子并没有报警,而是带着钱款离开了现场。警方接警后,查阅了大量的公共视频录像,在24小时内找到捡钱男子,该男子把钱还给了失主。
丢失财物时,遇到拾金不昧的人自然是万幸,然而未必所有失主都能遇见“拾金不昧”,法律是否可以对“拾金”做出相应的规定?《民法典》是否有相关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由此看来,“拾金不昧”对市民而言既是道德约束,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违法行为。
捡到财物拒不归还,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是侵犯了失主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结合侵占人的具体行为以及相关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丢了东西该如何找回?
寻找遗失物可以求助公安机关;为了尽快找回遗失物,通过电视、广播、社交平台等媒介对外发布悬赏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捡到遗失物的,一直找不到失主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对于悬赏承诺不兑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拾得人可以自行处置捡到的物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擅自将失主物品扔掉或损毁,或许会面临赔偿失主损失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