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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保险产品 督促自动履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长白县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转变执行思维、创新执行方式,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近日,通过冻结被执行人保险产品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顺利执行完毕一起案件。
 
  2022年,孙甲向王某借款3万元,孙乙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孙甲无力偿还债务,王某将孙甲、孙乙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孙甲立即偿还欠款,孙乙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孙甲无财产可执行,孙乙在保险公司有保险产品,该保险有部分现金价值可以划拨用于偿还债务,遂依法裁定冻结相关保险产品。在向当事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时,向其讲解相关法律问题,告知其若划拨保险产品将会导致保险产品价值大幅贬损,同时会导致保险合同会被解除,损失比较大。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被执行人孙乙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希望法院暂缓扣划保险产品,愿意在一周内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到期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案顺利执结。(王征文  丰元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