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善用“执前调 ”实现“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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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闹离婚 倾情调解重归于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我叫段小龙,系禹城市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近日,我成功地化解一起离婚纠纷,一对分居满三年的夫妻在我的调解下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邢某与李某于2015年10月24日在禹城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并生育一女,原本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后因邢某热衷炒股挣不到钱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不睦,2020年2月李某外出打工,同时在青岛陪读女儿上大学,夫妻二人开始了分居生活,2023年4月李某来到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要求与丈夫邢某离婚。
 
    纠纷受理后,我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症结后,认为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因为邢某热衷炒股赔本导致产生矛盾,完全可以通过调解修复二人关系,使他们重归于好。于是,我于2023年5月15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小龙调解工作室,开始“背靠背”“面对面”调解二人矛盾。我通过对二人矛盾的梳理和原因的分析,使得夫妻二人对彼此的怨气逐渐消解。随后,我围绕二人发生矛盾焦点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解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伴随着调解的深入,夫妻二人也逐渐想起刚结婚时的和睦生活,夫妻二人的情感间隙也逐渐弥合。
 
    我趁机引导丈夫邢某向妻子李某表决心,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以后会好好爱护妻子和孩子,努力改善生活现状,冷静处理好家庭矛盾。经过一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自己过错,特别是邢某认识到自己“不务正业”给家庭造成困难,决心痛改前非,诚实劳动,发家致富,让妻子和女儿过上殷实幸福生活。李某原谅了丈夫,撤回自己离婚诉请,双方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和好如初。他们临走时,邢某感激地说:“谢谢段主任,让您费心了,感谢您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我们回去后一定好好过日子,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纷争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国以家为基,家以和为贵。夫妻和睦是家庭稳定的基础,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始终把“家庭和谐稳定”作为人民调解工作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法,在提高人民调解质效的同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祝花,丁峰,段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