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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不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辖区内个别KTV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敦化法院“向阳花”法官工作室着手对近三年审理的涉未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发现KTV、网吧、音乐餐吧等场所或多或少存在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经研究,向敦化市文广旅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全市经营性娱乐场所加强监督管理,重新规范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识的悬挂。
 
  为进一步跟踪司法建议落实情况,4月20日晚,敦化市文广旅局集中对酒吧、KTV、网吧等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清查行动,并邀请敦化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一同见证清查行动。检查中,法官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督促其履行好管理职责,时刻紧绷未成人保护之弦。
 
  下一步,敦化法院将充分运用司法建议职能,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机制,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