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便利性,推动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主动与消费者先行和解,促进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云南省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ODR”企业建设,通过互联网全国12315平台建立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服务企业。
“ODR”企业的开通,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直接与企业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实现“一次也不用跑”;减少企业中间环节的沟通成本,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实现“双赢”。
自“ODR”企业建立以来,有效缩短了企业纠纷解决时间,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打通了消费纠纷和解的“最后一公里”,对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促进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上门走访、培训交流、设点答疑、发放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ODR”企业业务培训与指导,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推广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经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消费投诉满意度。(陆明,景洪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