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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狂飙》中的法律知识——什么是受贿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这个春节,你《狂飙》了吗?
 
  《狂飙》电视剧是由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指导,首部以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背景的电视剧。一经上线,收视率飙升,也获得了不少热度和关注度。
 
  那么,看剧的同时,你发现了其中有哪些法律知识?在剧中,任副区长的龚开疆收受高启强送来的一箱“土特产”,其涉嫌何罪?
 
  今天我们来聊聊什么是受贿罪,以及针对受贿罪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思妤)